<div><h2>交通新制上路!開放檢舉有哪些?違規罰多少?不讓行人取締標準</h2>
<h3>背景</h3>
<p>台灣去年交通事故傷亡人數高達 50.2 萬人,今年交通傷亡數更增加一成,「行人地獄」成為台灣交通的代名詞。為了除去汙名,立法院於今年 4 月 14 日三讀修正透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修正內容涵蓋包括「提高未停讓行人罰責」、「通盤檢討違規記點制度」、「提高無照駕駛罰則」、「加重危險駕駛罰則」等。並新增 13 項民眾可檢舉專案,恢復一部分去年為減輕警方負擔而限縮檢舉的專案,不過紅線違停仍不開放民眾檢舉。</p>
<h3>交通新制調整內容</h3>
<p>交通新制於 6 月 30 日正式上路,以下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制調整內容:</p>
<h4>強化停讓保護行人</h4>
<p>提高未停讓行人罰責,並擴大未停讓罰責適用範圍,增訂明確行人可通行之交岔路口(未劃設行人穿越道)均納入。未停讓罰鍰上限由新臺幣 3,600 元提高至 6,000 元。致人受傷或死亡罰鍰加倍,並處吊扣(銷)駕駛執照處罰。</p>
<h4>取締標準</h4>
<p>車輛應暫停(完全停止),讓行人先透過,禁止緩慢滑行。汽車前懸、機車前輪進入行人穿越道線,且距離行人行進方向小於 3 公尺則可取締。</p>
<h4>提高無照駕駛罰則</h4>
<p>明定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執照經吊銷、登出或吊扣等均為無照駕駛之情形。無照駕駛機車或小型車之罰鍰上限由新臺幣 12,000 元提高至 24,000 元。5 年內累犯即處最高額罰鍰,如有致人重傷或死亡並得沒入車輛。因酒駕吊扣(銷)駕駛執照再無照駕駛者,加罰 12,000 元(機車、小型車)或 40,000 元(大型車)。汽車所有人允許無照者駕駛其汽機車加重處罰吊扣牌照。增訂應通知 14 歲以上未成年之人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無照駕駛不聽制止或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者,再增加加重拒檢罰鍰新臺幣 15,000 元至 45,000 元。除有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情形外,加重致人重傷或死亡吊銷駕駛執照不得考領年限為 4 年。</p>
<h4>檢討違規記點制度</h4>
<p>授權子法訂定應記違規點數之條款、點數及通知程式等事項。記點累計期間由半年延長至 1 年,於 1 年內記點每達 12 點,吊扣駕駛執照 2 個月。駕駛人可自費參加講習扣抵點數(1 年僅得扣抵 2 點)。增訂逕行舉發案件被通知人為自然人或非自然人且未指定主要駕駛人或未辦理歸責他人時,改記汽車違規紀錄或加倍罰鍰之處罰規定。延長因未辦理歸責而改記汽車違規紀錄之累計期間。</p>
<h4>加重危險駕駛罰則</h4>
<p>將嚴重超速由現行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 60 公里修正為超過最高時速 40 公里。提高罰鍰上限由新臺幣 24,000 元提高至 36,000 元。危險駕駛態樣並增加在高速公路違規迴車、倒車、逆向行駛行為。依法應負刑責時可加重二分之一。</p>
<h4>開放民眾檢舉違規專案</h4>
<p>為了減少惡意及連續檢舉,自 2022 年 4 月 30 日起,民眾可檢舉交通違規專案限縮為 46 項。今年 6 月 30 日起,隨著交通新制的實施,又恢復了 13 項檢舉專案。當前開放民眾檢舉的專案總共有 59 項。</p>
<h4>新增 13 項檢舉專案</h4>
<ul>
<li>載運人客、貨物不穩妥,行駛時顯有危險</li>
<li>在高、快速公路不依規定使用燈光</li>
<li>汽車行駛道路,車輛機件、裝置、附著物不穩妥或脫落者</li>
<li>汽車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不減速慢行</li>
<li>汽車起駛前,不讓行進中之車輛、行人優先通行</li>
<li>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之警號,在後跟隨急駛,或駛過在救火時放置於路上之消防水帶</li>
<li>不注意來、往行人,或轉彎前未減速慢行</li>
<li>汽車倒車前未顯示倒車燈光,或倒車時不注意其他車輛或行人</li>
<li>大型汽車無人在後指引時,不先測明車後有足夠之地位,或促使行人避讓</li>
<li>在禁止臨時停車之處所停車</li>
<li>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車</li>
<li>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li>
<li>不依順行方向臨時停車</li>
</ul>
<h3>評論</h3>
<p>交通新制的實施對於改善台灣的道路交通安全環境具有重要意義。提高未停讓行人罰責和加重危險駕駛罰則,有助於強化行人保護並降低交通事故的風險。此外開放民眾檢舉違規專案,可以增加社會各界對於交通違規行為的監督,促使駕駛者更加遵守交通法規。</p>
<p>然而只依靠罰則和檢舉並不足以解決台灣交通問題的根本性因素。除了嚴格執法和加固行人教育外,投資於基礎建設和交通規劃也是重要的一環。台灣應該提升道路設施的安全性,建設更多的人行道、穿越道和交通號誌,並推動輕軌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發展,從而減少車輛壅塞和降低交通事故的發生率。</p>
<h3>建議</h3>
<p>面對交通新制的上路,駕駛者應該加固對交通法規的理解,遵守交通規則,尊重行人和其他交通參與者的權益。同時民眾也應該積極參與交通安全管理,如果發現違規情況,可以適時向相關部門舉報或檢舉,共同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p>
<p>最後政府應該加大對交通安全的宣傳力度,加固交通教育,提升公眾的交通安全意識,從而建立一個安全、有秩序的交通環境。</p></div><div>TrafficEnforcement–交通新制,公民檢舉,罰則增加,行人取締,利弊,適用範圍,實施,</div>
<< photo by Sergey Sokolov >>
該圖片僅供說明,非實際案例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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