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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交通安全:斑馬線有人全停喊卡警政署:車讓行人仍要保持3公尺

台灣交通安全:斑馬線有人全停喊卡警政署:車讓行人仍要保持3公尺

斑馬線有人全停喊卡 警政署車讓行人仍要保持 3 公尺

引言

最近,台灣對於交通安全的討論再度掀起熱潮。原先預定在 6 月底施行的規定,要求無論行人在斑馬線上的距離遠近,車輛都必須停讓行人。然而交通部長王國材表示該執法方案可能過於嚴格,影響了車流順暢,因此下週一將重新舉行會議,擬定新方案並確保實施時程。這一項規定在今年 4 月被提出,經過許多會議和討論,最終決定在 6 月 30 日開始實施。然而在接近實施日時,社會輿論對於這一規定做出了負面回應,稱其為「白癡政策」,於是交通部緊急與內政部、警政署聯絡,暫緩該項政策。

報導內容

根據警政署當前的執法原則及注意事項規定,當無交通警察指揮路口時,車輛在行人穿越道上行駛時,應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 1 個車道寬(約 3 公尺或 3 個枕木寬)為準。也就是說,車輛每當經過行人穿越道,車輛與行人之間的距離若在 3 公尺之內,將遭到取締。此外即使行人已經走在行人穿越道上,若車輛的前懸(車頭保險桿位置)已進入行人穿越道,同樣會被取締。當路口有交通警察指揮時,不聽從指揮強行透過者,亦會被紀錄並認定違規。此外執法原則強調以攔停舉發方式進行,但在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者,將直接進行相關處理。

警政署表示這三項取締原則仍然有效,尤其在連假期間,警方將特別重視車輛停讓行人的執法行動,並提醒民眾在行車時需格外注意。

討論與評論

這一項斑馬線停車讓行人的規定引起了廣泛的討論。支援該規定的主張認為,斑馬線是行人安全的重要空間,車輛應該主動停讓行人,以確保行人的安全。此外停讓行人也符合倫理道德,體現了關懷他人的精神。事實上世界上許多國家和地區已經實行了類似的規定,並獲得了良好的效果。

然而反對意見認為這一規定過於嚴格,約束了交通流動性,可能導致車流壅塞和不便。一些人認為,車輛應該緊密跟隨行人,但不需要停車完全讓行。此外有人擔憂這一規定過度保護行人,卻忽略了車輛駕駛人的權益。為了確保公平,一些人提出應該考慮新增其他相應交通安全措施,例如提升交通警察的數量和提高行人的交通安全意識。

結論與建議

在進一步討論和研究該規定之前,我們需要全面考慮交通安全、車輛流動性和行人權益之間的平衡。儘管保護行人的安全至關重要,但過於嚴格的規定可能導致其他問題的產生。因此我們建議交通部在制定相關政策時,應聆聽各方意見,從車輛和行人的角度出發,尋求一個能夠兼顧各方利益的平衡點。

同時我們也建議加固交通安全教育和宣傳,提高行人和車輛駕駛者的交通安全意識。除了依靠嚴格的法規執行,鼓勵大眾主動遵守交通安全規則,注重相互尊重和溝通,也是保障交通安全的重要手段。只有大家共同努力,才能實現更安全、更順暢的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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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圖片僅供說明,非實際案例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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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 偉志

我是陳偉志,一位長年從事新聞業的老兵。我專精於深度報導,曾經揭露許多重大事件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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